據悉,近期,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分局環境監察人員對麻城白鴨山礦山展開巡查,發現麻城市森磊石業與麻城市潔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這兩家石材企業未按照規定操作,造成一定環境污染被環保局處罰。
5月6日,巡查發現麻城市森磊石業在對位于白鴨山礦區礦山開采項目配套建設的三級污水沉淀壓榨設施進行清淤作業時,其現場施工人員沒有按照操作規范將工業固廢傾倒至現場配套建設的石粉堆放場職工,而是直接將工業固廢傾倒至設施旁的水溝。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被處以罰款100000元,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2021年6月1日告知)起15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
5月16日,檢查人員巡查發現麻城市潔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白鴨山礦山廢石堆場項目正停止整改中,但由于公司整改不及時,加上天降大雨,第三級攔截壩直接潰壩,壩體內石泥沖入第四級攔壩并翻壩而出,由于未及時啟動突發環境應急預案,致使大量石泥被雨水沖入下游部分農田和麻溪河,造成環境污染。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67000元整,限單位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2021年6月1日告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
收款銀行:中國銀行麻城市支行營業部
戶 名:麻城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賬 號:578157540001
以上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黃岡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市分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