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網了解到,非煤礦山作為我國能源和原材料供應的重要支柱,其安全生產問題始終是社會關注的核心。近年來,由于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對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非煤礦山的重大安全事故,各級政府及礦山企業需采取一系列強有力措施,確保礦山作業的安全性。
強化部門協作,落實監管職責
首要任務是嚴格執行各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應急管理部門應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的合作,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確保所有類型的礦山均處于有效監管之下,涵蓋即將關閉退出礦、停產停建礦、整合技改礦以及正常生產建設礦。每座礦山都應明確日常安全監管主體,并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直接監管名單,公開透明地接受社會監督。此外,對于未履行法定職責而導致事故發生的監管部門和個人,必須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內部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負責人每月應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形成書面報告簽字確認。特別是地下礦山企業,其主要負責人還需每季度組織對隱蔽致災因素進行全面普查治理。如果這些因素未能得到妥善處理,則嚴禁開展任何生產活動。同時,地下礦山的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需要帶班下井5次,并在生產現場履行至少10個工作日的安全職責,定期討論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關鍵問題。
安全生產條件與技術標準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只有在具備完善的安全出口、提升系統、通風設施、排水設備、運輸網絡和供配電系統后,才能開始采礦作業。例如,開拓礦量不得少于三年,中小型地下礦山同時回采的中段數量不得超過三個。不同開采主體相鄰的礦山之間應當設置不小于50米的保安礦柱。針對特定情況,如深度超過300米且單次提升超過9人的新建豎井提升系統,禁止使用單繩纏繞式提升機;而專門用于運輸人員或危險品的無軌膠輪車則不允許采用干式制動器。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下礦山應實施嚴格的防治水措施,即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設立探放水隊伍、使用專用設備,并采用物探、鉆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探放水。
露天礦山與尾礦庫安全管理
露天礦山必須遵循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采用臺階開采方式,嚴禁掏底開采或形成“一面墻”。高度達到100米及以上的邊坡和排土場,每年都需要進行一次穩定性分析。對于尾礦庫而言,采用堆壩方式的尾礦庫要定期對其壩體進行全面安全性評估,不得擅自增加壩高或擴大庫容。尾礦堆積壩的平均外坡比不應大于1:3,尤其是位于居民區上方的尾礦庫,應提高一個等級來管理和維護,每年汛期前都要進行調洪演算,確保尾礦庫的防洪能力達標。
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與培訓教育
非煤礦山企業還應重視日常安全管理,定期檢查潛在隱患,確保每一環節符合安全標準。企業不僅要承擔起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還要通過定期的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此外,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結語
為了進一步增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水平,各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還需加強對非煤礦山的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非煤礦山綜合整治、長期停產停建地下礦山的安全監管以及露天礦山的安全整治。這不僅有助于提升礦山企業的自我管理水平,也能夠從根本上改善礦山安全生產狀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證實,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