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網獲悉,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促進礦山行業的安全發展和高質量發展,湖北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據了解,該意見從多個方面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和具體的措施,以確保礦山行業的安全生產,堪稱“最嚴”標準:
一是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準入門檻。新建、改建或擴建的礦山必須滿足特定的生產規模標準,例如井鹽礦需達到60萬噸/年,石膏礦和磷礦需達到15萬噸/年等,并且所有礦山的最低開采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是推動礦山升級改造。通過資源整合、產能提升等方式,促使未達到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的礦山有序退出市場,鼓勵中小礦山向規范化、集約化方向轉型。
三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處理,對于瞞報謊報安全事故的情況,將按規定提級調查處理;對事故礦山采取停產整頓、專項執法檢查等一系列嚴厲措施。
四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明確了企業在礦山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強調依法依規進行安全生產,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指導。
五是推進礦山安全依法治理。強調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礦山安全管理制度化、法制化。
湖北省應急管理廳有關人士介紹,這些標準不僅提高了礦山資源利用率,也為解決部分礦產資源長期閑置、無序開采等頑疾提供了制度保障。
石材網了解到,2月7日召開的湖北省非煤礦山專委會辦公室專題會商會特別關注了春節后非煤礦山復工復產期間的安全風險問題。會議指出,由于節后是集中復工復產期同時也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需要特別注意員工可能出現的思想松懈等問題,避免因違章作業、違規操作引發事故。為此,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既要保證復工復產的數量,也要確保質量不打折扣,嚴格執行復工復產的標準和流程。
因此,該《實施意見》以及后續的專題會商會都體現了湖北省在礦山安全生產方面的高度重視,旨在通過一系列具體措施來提升全省礦山行業的整體安全水平和發展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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