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立即整改石材礦山環境問題,山東汶上縣下發了具體通知,要對存在各種環境污染問題的礦山立行整改,直至整改到符合標準后方可恢復生產。
重點內容如下:
經明察暗訪發現,汶上縣恒盛礦業有限公司西老塘礦、汶上縣興礦業有限公司東老塘礦、次上縣福勝礦業有限公司孟莊礦,在未經過批準的情況下規開采作業,同時還存在未嚴格按照導則規定采取降塵措施、裸露地面和廢石渣堆未按要求覆蓋等問題,造成嚴重污染。自9余5日起,這三家礦山施行全面停產整改,未經縣非礦山開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批準不得恢復生產。
在整改期間,所有礦山要禁止一切開采活動,禁止一切車輛向外運輸荒料、廢渣,只能在礦區內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消除揚塵污染源、治理礦區環境。
沒有經過縣非煤礦山開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批準報備的邊坡治理、山體剝離、廢渣清運等施工活動,一律都不得實施。對于要施工的,首先由礦山企業制定方案,涵蓋施工位置、采取的降塵措施、清運路線及存放地點等要明確詳細說明,再由石材服務中心同意方案后,報備非煤礦山開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批準實施。
對于不合格的石材礦山,整改達不到要求的,繼續停產整改,直至符合整改標準方可恢復生產。
源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