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內蒙古自然資源廳發布的最新消息,錫林浩特市針對106個采礦權礦山企業采取 “三項措施”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及地質環境治理。
第一:利用三年時間完成位于錫林郭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67個礦山企業、69個采礦權和16家探礦權及軍事設施附近的4個采礦權、國家級地質公園內的1家采礦權全部退出,累計投入資金2.03億元,完成17個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恢復草原面積16.93平方公里;
第二:對小散礦山無法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17個采礦權,采取礦業權期滿后不再延續予以退出并完成地質環境治理;
第三:針對目前在期的15個采礦權礦山企業大力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2020年在已有2家礦山企業創建自治區級以上綠色礦山基礎上,再打造4家綠色礦山企業,剩余9個采礦權于2023年全部創建自治區級以上綠色礦山,屆時達不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將逐步退出市場,最終實現“綠則存,不綠則退”目標。
近年來,全國各個區域進行環保整治,一直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綠色礦山建設”是環保發展的重要要求,希望各個企業互利合作,早日完成礦山復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