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網獲悉,6月16日,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大澤鎮吉坑尾礦區采礦權成功出讓,由當地民營企業——江門市凱瑞投資有限公司以近7億元的價格競得,相比起始價5.21億元,溢價率達32.38%。此外,還需支付超過1.57億元的其他費用(不包括土地租賃費),使得該礦資源的實際成本約為14.75元/方。
礦區詳情及要求
位置與面積:礦區位于江門市新會區大澤鎮吉坑尾,總面積為0.6694平方公里(約1004.1畝)。
資源儲量:總儲量為5741.7萬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崗巖儲量為4254.6萬立方米,剝離層總量為1487.1萬立方米(包含砌筑或回填用半風化層543萬立方米、洗砂用全風化層和填土452.7萬立方米、復墾用及景觀客土用殘坡積層和填土491.4萬立方米)。
生產規模與年限:設計年生產能力為240萬立方米,礦山服務年限為20年。
出讓條款與責任
競得人可選擇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需繳納總額的20%,剩余部分需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10年內繳清。根據規定,競得人應在獲得《采礦許可證》后的6個月內完成礦山場地建設(包括生產線建設和設備配置等)。然而,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為導致開工延遲,則不在此限。
礦山用地應嚴格遵循開發利用方案執行,加工堆放場地、排土場等問題需與屬地鎮政府及自然資源部門協商解決,并依法辦理必要的手續。值得注意的是,礦山建設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或生態林地。
綠色開采要求
礦山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自上而下的科學有序開采原則,同時實施邊開采邊恢復治理措施,確保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此外,礦山投產后12個月內必須通過綠色礦山認證,若初次驗收不合格,將被責令停工整改直至再次驗收合格方可恢復生產,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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