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7月18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條例(草案)》,標志著全省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換。
一直以來,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省委樓陽生書記對此做出專題部署、明確要求。河南省司法廳在收到起草單位的送審稿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嚴格落實省委樓陽生書記講話要求,對各個方面審查把關,圍繞全省露天礦產資源開采存在的“小散亂污”問題突出、歷史遺留露天礦山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有關主體履行生態修復義務不積極等問題,強化管控,落實源頭治理,細化舉措,打好制度組合拳,做好長效治理,切實守護好綠水青山。針對這些問題,《條例(草案)》有明確舉措。
一、露天礦山“小散亂污”如何破解?——控新治舊,兩手發力
該《條例(草案)》注重規劃管控,促進露天礦山科學布局。一方面,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編制礦產資源規劃遵照從嚴控新、優化布局、促進整合的原則,另一方面支持已有露天礦山按照綠色礦山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升級改造,對于列入名錄的露天礦山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二、露天礦山生態修復責任主體是誰?——壓實露天礦山企業主體責任
該《條例(草案)》第五條明確了露天礦山企業承擔綜合治理義務和生態修復責任。對于有責任主體的廢棄露天礦山,規定由責任人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對于責任主體滅失或者因政策關閉的歷史遺留露天礦山,查清滅失原因后,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規定組織生態修復;對于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露天開采礦產資源的,由無證開采責任人承擔生態修復責任。
三、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有哪些好的措施?——重點治理+政策扶持
條例(草案)》針對露天礦山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應當采取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具體措施,并從資金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修復成果利用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
四、生態修復完成后如何實現綠色發展?——鼓勵生態旅游多元發展
該《條例(草案)》提出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好后,可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根據國家和本省規定因地制宜地發展礦山公園、地質博物館、植物園、濕地公園、休閑觀光農業、綠色能源等多元化項目。
五、重點區域如何管理?——設置禁止露天開采區域
條例(草案)》針對鐵路、重要公路以及有關設施附近露天礦山開采形成污染的問題,加強源頭治理,明確鐵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等兩側晴朗天氣條件下直觀可視范圍內禁止新設露天礦山,對于晴朗天氣條件下直觀可視范圍難以確定的,按照3000米確定禁止范圍。
據了解,接下來,該《條例(草案)》將按照立法程序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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