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悉知,日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典型案例,通報了貴州綠色礦山建設推進不力問題:貴州黃平富城實業有限公司麥巴鋁土礦因違法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嚴重等問題,近3年共被有關部門處罰62次;茶亭坳砂石場違法侵占貴州某國家森林公園。而在2021年9月,上述兩個問題礦山卻順利通過了層層評審,被列入貴州省2021年度第一批省級綠色礦山公示名單。
事實上建設綠礦山是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全國勢在必行。但梳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布的典型案例,我們不難發現,近年來,綠色礦山相關的問題屢見不鮮,而其中綠色礦山淪為“問題礦山”,更引發的大家的共同關注。
這里,我們從全局出發,對目前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現狀由來進行一番探究。
初衷----實現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礦產資源作為自然資源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進行礦產開發滿足我們生產、生活需求的同時,由此帶來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也日益突出。所以,建設綠色礦山、走綠色發展的礦業之路,是保障礦產資源有效和長期供給的關鍵。為實現我國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國土資源部在2007年就提出“堅持科學發展觀,推進綠色礦業”,并著手在全國范圍內“謀篇布局”。
此后,我國又相繼出臺多個通知、文件,把綠色礦山建設納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國家頂層設計,持續不斷完善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文件、制定綠色礦山建設行業規范、推進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建設……
后面在2017年,綠色礦山建設與發展迎來了新的拐點。這年,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六部委印發了《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提出“全國建設千家科技引領、創新驅動的綠色礦山”的要求。同時,伴隨生態文明建設在各地落實實施,各省(區、市)還根據《意見》要求制定了2018-2020年三年綠色礦山建設任務。
為了進一步推動綠色礦山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接著在2018年,自然資源部有又發布了有色金屬、冶金、煤炭等9種綠色礦山建設的行業規范,
形成了首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行業規范。各地則對照該行業規范,紛紛制定綠色礦山建設的三年目標并大力推進。
過程----部分地區綠色礦山評選形式主義嚴重
為了鼓勵各礦山企業積極創建綠色礦山,《意見》提出從用地、用礦、財稅、金融等四個方面給予政策激勵。在利好政策下,極大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推動不少企業在申請評選綠色礦山的賽道上“摩拳擦掌”。
然而,很快礦山企業發現,在經營狀況不變的情況下,建設綠色礦山投入不斷增加,利好政策卻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
據介紹,
企業想要的用地權、采礦權在管理上非常嚴格,很難審批下來。近年來建成的綠色礦山中,只有甘肅金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獲得了新的采礦權。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專家表示,大部分礦山企業并沒有獲得想要的支持,即使綠色礦山創建是一個有利于行業長久發展的好事,但占多數的中小礦山企業缺乏資金、人才、技術等支撐,
創建綠色礦山的工作難度系數大,致使企業滿腔熱情漸漸磨滅。
與此同時,各地綠色礦山建設三年目標出爐,
但部分地區卻“大躍進”式的定下預期目標,為后續綠色礦山建設埋下了“隱患”。
公開資料顯示,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國家和各省的三年目標任務基本上都已完成。但此次督察發現綠色礦山存在問題的貴州省,提出在三年內要建成800個綠色礦山,到2020年已完成817個綠色礦山的建設。
專家告訴記者,3年時間完成800個綠色礦山的創建,任務尤為艱巨。因為當時內蒙古自治區、廣東、浙江等這些礦山規模比較大或基礎比較好的省份,綠色礦山創建目標也只有約300多個。
其實,國家展開綠色礦山評選,此舉旨在督促和激發相關礦山企業的內生動力,實現以評促建的目的,推進礦業高質量發展。但現實的情況卻不容樂觀:一方面由于政策利好落地難,企業又因自身條件限制,扎實投入綠色礦山建設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是地方三年目標硬性指標需要完成,但綠色礦山建設涉及的內容專業性強,不論相關部門還是企業對綠色礦山創建的相關規范學習不足,在如此目標任務的高壓下,地方在評選時只能降低標準或放水,致使綠色礦山申報、核查、評估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形式。
改進-----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出綠色礦山名錄
貴州綠色礦山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多或少也反映出了我國其他地方綠色礦山建設存在的問題。
據《綠色礦山評價指標》可知,
“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許可證合法有效”“近三年未受到行政處罰或處罰已整改到位”“礦區范圍未涉及各類保護地”等
是評選綠色礦山的先決條件。
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發現:山東港利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盤龍山礦山在2019、2020年被當地有關部門多次處罰,仍于2021年2月通過山東省綠色礦山評選;吉林省白山市通化鋼鐵集團板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上青礦于2019年被評為綠色礦山,但這一礦山的實際情況與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相距甚遠;還有甘肅省的中國建材(漳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茍家寨石灰巖礦長期違法越界開采,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披“迷彩服”來營造已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假象,卻于2020年1月被列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
以上種種,我們看到綠色礦山工作不嚴不實,不嚴指的是綠色礦山評估不嚴,不實是企業在建設綠色礦山過程沒有完全按照標準來走。專家指出,
綠色礦山建設并“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它應該是經得起實踐考驗的良心工程、利國利民工程。伴隨“十四五”時期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的持續推進,各地在建設綠色礦山時,也應吸取經驗教訓,創造性讓專業力量參與綠色礦山建設一些列過程中,推進建設工作向社會引導、企業資源方式轉變,讓綠色礦山真正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旗幟。
縱觀近幾年,礦山建設歷經了發現問題、糾正問題的過程,隨著整個綠色礦山建設體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有關部門對綠色礦山的監督也得到了進一步加強。記者注意到,在“十四五”開局之年,自然資源部加快了完善礦業領域社會誠信建設的步伐,
提出“安排一定比例的綠色礦山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的,應按照規定提出明確意見,并按程序從綠色礦山名錄中移出”。
于是,很快我們又看到,重慶將19個礦山移出市級綠色礦山名錄;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從綠色礦山名錄移出22個礦山企業;內蒙古自治區也分批將部分已建成的綠色礦山移出相關名錄……
盡管現在綠色礦山建設可能仍存在一些問題,但隨著相關機制的逐步完善,社會各界越來越清楚如何建設綠色礦山,通過循序漸進,綠色礦山的未來必定會越來越好!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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