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伴隨元山、寨頭石場相繼進入礦產開發周期,為了進一步有效穩定全市石料的市場供應,廣東惠東縣自然資源局日前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掛出一宗位于稔山鎮范和村的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 掛牌起始價格為18219.12萬元。
據公告顯示,該出讓采礦權為惠東縣稔山鎮范和村仙仔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將在12月28日進入最后的競價階段,
礦山起拍價格為18219.12萬元,礦區面積為232000平方米,可采建筑用花崗巖資源量1202.09萬立方米、中風化花崗巖資源量為191.68萬立方米。
該建筑花崗巖計劃年開采規模為85萬立方米,擬出讓年限15年,標高為+271米至+75米,將采取露天開采的方式進行開采。
范和村仙仔山礦區交通便利
,在區位方面,該礦區位于惠東縣城直距約22.5公里處,經約1.5公里簡易礦山道路與M63鄉道相連,經約2.6公里與廣汕公路相連,經約13.5公里與廣惠高速(S21)相連,可便利接駁各種交通要道,有效滿足惠東各鎮辦以及全市各縣區范圍的項目需求,輻射范圍廣。
該礦權掛牌出讓,在明確各項資源要素信息的同時 ,還對該礦權交易礦產情概況與風險作了詳細說明: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此前元山、寨頭兩礦區政府完成礦區租地的情形,作為舊礦區基礎上擴大礦區范圍再行出讓的范和村仙仔山采礦權出讓則未能提前完成礦區土地的租賃,競得企業后續開發需自行與相關權益人進行租賃。
該特別約定和風險提示顯示,該采礦權范圍、排土場、生產區、道路(土地面積約657畝)土地租用工作,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前,建議到稔山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及相關村小組就所涉及土地、林地及附著物等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了解礦山開發建設需使用土地的權屬情況和相關風險。
競得人需自行與相關權益人租賃上述采礦用地并簽訂租地協議,同時承擔因無法取得相關土地使用權帶來的一切風險。
與此同時,該采礦權為保障原礦權人(惠東縣仙仔山石場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由惠東縣自然資源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原采礦權及原有范圍內剩余資源儲量、擬轉讓的房屋建筑物、設備設施等剩余資產價值進行評估,確定評估價為3128.46萬元,競買者參與競買即視為對該評估結論的完全認可向原礦業權人進行支付,若競得者為原礦業權人則無需支付該筆費用。
另外,為了做好綠色發展,稔山鎮范和村仙仔山礦區采礦權出讓還
要求競得企業需支付稔山鎮鄉村振興建設資金6010萬元,生態補償費8415萬元,推動礦地聯動,綠色生態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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