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一直以來,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內蒙古建設成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囑托,深入學習并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綠色礦山建設工作中持續發力,專門成立了以行署主要領導掛帥的全盟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組織到先進盟市考察、赴礦山企業觀摩等方式,不斷增強各級政企干部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對內蒙古的戰略定位、發展指引和政治要求的深刻理解,及對生態保護與綠色礦山建設相關政策、規范標準的準確把握,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與政治站位。
具體行動有兩大方面:
1.推動綠色礦山建設提質增效
自2020年以來,
錫林郭勒盟相繼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重要講話精神
進一步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的決定》《錫林郭勒盟綠色礦山示范項目建設工作指引(暫行)》和《錫林郭勒盟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技術導則》,指導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由點到面、集中連片推進,打造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
與此同時,盟委行署高度重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綠色礦山建設及無主廢棄采坑治理工作,一方面專門召開了年度總結部署會和現場動員會安排部署,另一方面堅持按月調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錫林郭勒盟 自然資源局等監管部門通過組織互查、聘請專家檢查等方式強化日常調度。
各旗縣市區黨委、政府壓緊壓實屬地責任,集中解決難點與堵點,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另外,深刻吸取中央第二輪環保督察組指出的烏拉特前旗礦山無序開采、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教訓,制定印發了《錫林郭勒盟綠色礦山“回頭看”工作方案》,聘請自治區專家對已通過第三方評估的綠色礦山,圍繞企業申報、開發利用方案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以及礦山用地審批等5個方面展開實地核查。依據該核查結果,分三批將建成后治理效果明顯退化及存在違法占地問題的22家礦山移出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目前全盟入庫綠色礦山共有26家。
2.不斷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盟委行署建立了定期調度和考評通報機制,不斷擰緊發條,來倒逼責任落實。近年來,錫林郭勒盟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責任機制、考核問責機制、財政補助項目及資金管理機制,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等。同時,相繼打出了一套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組合拳”:對做得好的企業給予用地、財稅、金融等支持;對拒不履行治理責任的,給予定格處罰。
經過多年探索與實踐,全盟礦山地質環境管理機制不斷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基礎更為扎實。
年初以來,全盟86家在期生產礦山已全部開展治理,累計投入資金5.33億元,完成治理面積31.55平方公里。114家需治理的停產礦山已經投入資金1.68億元,完成治理面積5.94平方公里;74家需治理的閉坑礦山已投入資金5009.56萬元,完成了治理面積11.09平方公里。
接下來,錫林郭勒盟將持續堅決將保護草原生態作為首要的、壓倒性的任務,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及黨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都全面落實到到實際工作中。
切實做好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扎實推進礦山綜合治理和綠色礦山建設,還清生態歷史舊賬,不添新賬,讓錫林郭勒大草原永葆美麗容顏,綠意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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