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保障礦業健康有序發展,礦產資源各方面管理日益嚴格,作為礦產資源豐富的福建省也在進一步作出改革。據悉,在近日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儲量新分類標準,將儲量年度報告信息提交全覆蓋,并施行分類分級管理,強化儲量數據質量的考核。
該通知指出,針對原執行老標準的礦山,按照轉換工作通知和轉換表進行轉換及結果調整確認,地熱、礦泉水則執行現行勘查規范的儲量分類標準。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的礦山企業,要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提交礦山儲量年度報告。
通知明確,作為生產規模為大中型的礦上,應提交礦山儲量年度報告;非金屬露天礦山和生產規模小型及以下的礦山,則應提交“一賬三圖”。一旦經抽查發現石材礦山等企業存在弄虛作假、數據不實行為,或者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屬事態嚴重,將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中,并會約談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
該通知還強調,對于礦山儲量數據邏輯檢驗不自洽的,主管部門不得通過評審備案;涉及新老轉換的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及數據轉換結果調整說明、新老數據庫及數據庫修改說明的均需存檔備查。
相信《關于進一步規范礦山儲量年度報告管理的通知》的推出,將會深入提升礦產資源的儲量核算的準確性,為礦產有序開發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