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材圈,眾所周知,云南騰沖市以當地盛產的火山石而聞名,騰沖更可稱作是一座建在火山石上的城市。火山石是重要的石材品種,在國內火山石主要產區中,騰沖火山石因資源儲量達、品種豐富更具產業優勢。
立足火山石資源,騰沖石材產業蓬勃發展。
與此同時,由于開采不當、管理不善等因素帶來多種問題,騰沖火山石產業在環保政策的引導下,也逐步迎來綜合整治,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當地2021年的整治于近期發布《騰沖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砂石料火山石綜合整治的通告》就開始了。
根據各相關法律,在2021年3月14日,發布有關事項通告內容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非法開采、加工、銷售砂石料、火山石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風景名勝區、國家火山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水源保護區、河道管理范圍及城市城鎮面山等環境敏感區域。
二、整治措施
(一)對非法開采、加工、銷售及污染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關停和取締,并進行生態修復。
(二)在中和石頭山時尚產業園區統一規劃建設標準廠房,租賃給搬遷入駐戶加工經營。
三、時間要求
(一)私挖亂采點、亂堆亂放點必須立即關停、清理。
(二)非法石材加工點必須于2021年3月25日前停止一切加工、經營行為,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全部拆除、清理完畢。
(三)固東大明塘、馬站—固東大壩、曲石鬼甸壩區域內的集中石材加工點,必須于2021年3月25日前停止一切加工、經營行為,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拆除、清理完畢。
(四)不按上述要求關停、拆除、清理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所有企業、組織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配合整治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