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持續石材產業的發展,麻城不斷從各個方面優化石材產業園區運營環境。據悉,在近日,為了有效減輕園區環境承載壓力和交通運輸壓力,共創清潔美觀的工作、生活環境,麻城市提出了關于維護園區運行秩序的自律公約。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實行企業輪休制度。石材園區內各生產加工企業(含板材廠、碎石廠)每個月自覺停產休息兩天,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生產加工和運輸活動(時間安排另行通知)。企業利用休息時間,開展廠區內外清潔大掃除,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安全隱患,組織職工體檢和培訓。對于石材企業不執行輪休制度,不落實相關任務的,自覺接受停產10天的懲罰處理。
第二,細化門前“五包”措施并實行罰款制度。園區各生產企業、市場主體要對廠區內外清掃保潔、灑水降塵、
車輛規范停放和清潔、道路破損維修、硬化保養實行“五包”措施。責任范圍包括石材企業及經營戶院墻、大門
至硬化路面邊際之間的區域。針對不執行上述規定的,發現廠區門前花池灰塵、垃圾囤積過多,由主管部門對包保廠家每次處500元罰款;對于包保區域停放車輛不清潔,對廠家按車次處500元罰款;針對車輛不進停車場,隨意停放的,則予以每車次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實行運輸車輛錯峰出行。為了有效緩解園區交通壓力,針對各種運輸車輛提出明確時間規定,錯峰出行:礦山企業每天下午4:30以后不得為荒料裝車,荒料運輸車每天下午5:00以后不得上路行駛;碎石、尾渣和尾粉外運車每天早7:00至晚7:00不得上路行駛;下午4:30至6:30,各生產廠家不得裝車發貨,運輸車不得駛入麻白公路。違反上述規定的,由主管部門對車主及運輸貨物所屬企業每車次處1000元罰款。
麻城對石材產業的發展一直深表重視,此次正對園區環境提出公約,也是從細節完善石材園區運行管理制度,更好的助力園區產業發展,值得每個礦山企業及石材加工經營戶用心遵守,用實際行動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