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有名的泰山石風波不小,繼去年12月泰安全面禁售泰山石后,如今山東再出重拳整治泰山景區內盜采、撿拾帶離泰山石等行為,從嚴罰款,撿走一塊泰山石,最高罰款 2 萬,盜采最高罰 100 萬!
據山東人大官網 12月1日消息,近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修該泰山保護條例,2020年12月 1日,《泰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已發布。
其中部分修改內容如下:
1. 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四)刻劃、涂污、踩踏、攀爬文物古跡、景物或者設施";并增加兩項,作為第九項、第十項:"(九)進入未開放區域;"(十)撿拾帶離山石;"
2.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禁止盜采、銷售泰山石。"
3. 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盜采泰山石的,由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銷售前款規定的泰山石的,由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或者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4. 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撿拾帶離山石的,由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山東盜采盜挖屢禁不止,可為何圍繞泰山石的整治卻愈來愈嚴?
泰山石產于泰山山脈周邊的溪流山谷,以其美麗多變的紋理又以年代久遠的風化外形而著名,以其古樸、蒼勁、凝重的格調名揚海內外,又加上民間有泰山石能避邪、鎮宅等傳說,取穩如泰山,石來運轉之意,近年來已成為炙手可熱的風水石。此外,泰山石為不可再生的寶貴自然、文化和旅游資源,一塊幾十噸的石頭是經過上億年沖洗形成的,特別是天然形成的原石,價格更是無法衡量。
泰山奇石交易發端于上世紀80年代,因為"穩如泰山""石來運轉"等民間說法的流行,泰山石交易市場日漸紅火。而泰山石盜采盜挖的現象屢禁不止,這也與泰山世界遺產、世界地質公園的身份格格不入。
為了保護泰山石,自去年4月 1日起,泰安市就關閉取締了大型石頭存放和交易場所,對現有存量大型石頭統一封存。隨后,徹底杜絕這一非法交易,去年 12 月 10 日,泰安市發布通告,在泰安市轄區內,全面禁止線上線下銷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對銷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的交易場所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目前對泰山保護條例的修改,更是對泰山石資源的持續重視和進一步實施有效策略,重拳懲治盜采、撿拾帶離泰山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