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就日前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進行解讀,并介紹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礦山風險監測預警等情況。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張昕表示,當下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與新問題,因此亟待需要出臺一個與新形勢、新體制、新任務、新要求相適應,可引領當前、今后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的出臺, 如甘霖雨露,恰逢其時。
該文件從嚴格礦山安全準入、推進礦山轉型升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等7個方面作了針對性部署,針對推動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提出了堅持源頭管控、超前治理、及時預警等舉措,為礦山行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堅持問題導向 突出源頭管控
該文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礦山安全生產領域綱領性文件。《意見》指出要嚴格災害嚴重煤礦安全準入。停止新建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意見》還明確,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尾礦庫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由省級以上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不得下放或者委托。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張昕:《意見》的顯著特點就是“務實”,直奔主題、直面問題,突出了從源頭上把關,有效避免規劃上、設計上、建設上的先天缺陷。
《意見》提出了分類處置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尾礦庫閉庫銷號、非煤礦山整合重組、加快礦山升級改造等具體要求,致力于推動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截至目前,全國建有煤礦智能化工作面1400個,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礦達到730處,產能占全國59.5%。
壓實責任,推動礦山安全依法治理
該《意見》構建了一條完整的礦山安全生產責任鏈,明確要求地方黨委政府、監管監察部門、礦山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同時,明確要求
涉礦中央企業總部和涉礦大中型企業應當配備安全總監,這是國家層面的首次提出。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監察司司長 李峰解讀表示:抓住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就抓住了安全生產的“牛鼻子”,而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住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少數”。從客觀上需要一個既懂專業又有一定決策權的人來專門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意見》強調山企業要定期開展全員全覆蓋隱患排查治理,充分發揮每一名礦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與此同時,嚴格執法,對排查整改不到位導致重大隱患依然存在的企業,也要追究責任,激發出礦山企業主動查隱患的內生動力。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在重大隱患消除前做好跟蹤監管,并監督整改銷號,保證查改質效。
對此,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監察司司長 李峰表示:要求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對發現重大隱患不處理處罰或跟蹤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另外,該《意見》也對“推進礦山安全依法治理”作了突出強調。目前,《礦山安全法》全面修訂工作已正式啟動,正在結合工作實際開展研究論證和起草工作。《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正在加快立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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