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近日,山東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招標出讓兩宗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儲量共計7472.2萬噸,年產共計410萬噸,起始價共計約2.76億。值得一提的是,兩處礦權均非凈礦出讓,還需支付前期工作成本,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加工堆放場地、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的土地等,由采礦權中標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中標人自行承擔。
礦權具體情況如下:
◆山東省費縣南蘆山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
地址:費縣建設路101號
采礦權名稱:山東省費縣南蘆山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礦區位置:費縣新莊鎮南蘆山村
面積:0.41k㎡
開采標高:+291.8m至+190.0m
出讓年限:25年(含基建期)
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資源概況:礦區保有資源儲量為3363.5萬噸,設計可采儲量3131.4萬噸。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本采礦權為新設采礦權,露天開采,設計生產能力為150萬噸/年。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要求:
中標人在開采活動中應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嚴格按照評審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實施開采,按要求建設綠色礦山;按照《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嚴格落實評審通過的《礦山地質環境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實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工作與礦山建設同步推進,邊開采邊治理;在開采活動中造成地質災害隱患或誘發地質災害事故的,必須及時做好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山東省費縣潘家莊北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
地址:費縣建設路101號
采礦權名稱:山東省費縣潘家莊北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礦區位置:費縣石井鎮潘家莊村北
面積:0.51k㎡
開采標高:+315.0m至+189.0m
出讓年限:16年(含基建期)
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資源概況:礦區保有資源儲量為4108.7萬噸,設計可采儲量3364.45萬噸。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本采礦權為新設采礦權,露天開采,設計生產能力為260萬噸/年。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要求:中標人在開采活動中應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嚴格按照評審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實施開采,按要求建設綠色礦山;按照《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嚴格落實評審通過的《礦山地質環境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實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工作與礦山建設同步推進,邊開采邊治理;在開采活動中造成地質災害隱患或誘發地質災害事故的,必須及時做好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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