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所周知,墊資施工一直是工程人最大的痛楚,甚為無奈。而據了解,自《政府投資條例》施行以來,截至目前,我國已有17省市自治區相繼發文跟進 ,禁止“墊資施工”,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在8月1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出臺了《四川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同時,其他條款還指出:
未落實資金或者未明確資金來源的項目,不得列入政府投資年度計劃。
不符合規定的建設條件的,不得開工建設。
重大政府投資項目按照規定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嚴格執行建設工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此外,針對“墊資”等6種情形予以處罰,《政府投資條例》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政府投資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個《條例》有多大的執行力?我們從以下內容了解:
1、要求施工單位對政府投資項目墊資建設、無正當理由不實施或者不按照建設工期實施已批準的政府投資項目,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條例》專門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是我國政府投資領域第一部行政法規。第22條明確規定:
“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由國務院出臺行政法規,明確政府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墊資”,其效力不是部委的通知可比的。
1、禁止“墊資施工”: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2、不得隨意壓縮工期: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并嚴格執行建設工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及時竣工決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4、要求施工單位對政府投資項目墊資建設、無正當理由不實施或者不按照建設工期實施已批準的政府投資項目,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5、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各省市對于投資管理的規定詳見其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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