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這個案件撤訴吧,我們愿意和解……”連日來,數起買賣合同、加工合同糾紛案經過南安市人民法院法官與政協委員的聯合調解,當事人均當場和解并撤訴,案件劃上圓滿的句號。
這正是南安市石材協會委員履職解紛室充分發揮作用化解石材糾紛的有力佐證。
在10月25日,作為人民政協與人員法院攜手聯動的全新探索,南安市石材協會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掛牌成立。為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的專業與職能優勢,讓政協委員更好地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給石材行業協會委員、石材企業及群眾提供多元高效的解紛服務,南安法院邀請政協委員參與石材案件調解,定期開“委員進法院”活動,與政協委員展開常態化的調解經驗交流分享,促進糾紛化解。
11月24日,南安法院水頭法庭受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吳某因生產經營需要,陸續向王某購買石礦原料,王某根據合同約定,向吳某提供相應貨物,但吳某至今還沒有支付2.3萬元的貨款。因為王某未能出具結算憑證,所以吳某一直借此聲稱二人之間并無交易。
承辦法官了解該案情后,發現該案欠款時間短、涉案金額小,雙方當事人都在水頭,故組織王某與吳某到南安石材協會委員履職解紛室進行調解,并邀請了調解員省政協委員王華偉參與調解。
調解當天,法官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信息確認,并拿出了報警回執、收款收據等證據,播放案涉錄音一段,與王某吳某核對。
在調解過程中,吳某表示,“沒有結算憑證,我不認。”一直否認交易真實性,拒絕承認交易事實,始終不愿支付貨款。
王華偉委員見狀,便與法官一起仔細分析案涉證物,反復播放錄音,并根據自己在石材行業相關經驗,針對錄音內容不斷詢問吳某:“這個聲音是你本人吧!”“交易沒有發生為什么你要回應他?”“如果沒有買賣為何要告訴老王交貨地址”……
經過一系列推敲,吳某最終承認交易的確真實存在,并向法官、政協委員及王某承認錯誤。他坦言,因為最近是入不敷出,他覺得2.3萬元也不是什么大數目,以為能夠“蒙混過關”,讓老王“自認倒霉”就無需償還欠款。
對此,王華偉委員立即對老吳進行教育:“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石,哪怕金額再小,也要自覺自律、恪守誠信!”
最后,在法官與政協委員的共同努力下,該石材糾紛案歷經一個半小時就化解了,吳某承諾分期兩次將所欠貨款付清,雙方握手言和。
該院副院長黃琨臻表示,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是優化營商環境和深化訴非聯動工作的創新之舉,也是拓寬民商事糾紛化解的“綠色通道”,對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下一步,南安法院將持續凝聚合力,以政協委員履職解紛室為平臺,充分借助政協委員力量,搭建好法企溝通橋梁,化解石材行業矛盾,為企業良性發展護航,更好促進全市石材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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