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DZ/T 0400-2022)經自然資源部批準,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在原國土資源部印發的《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國土資發〔2000〕133號)基礎上,按照滿足礦產資源勘察開發需要及相關技術標準保持一致的原則,結合我國具有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礦種實際情況,確定了152個主礦種和2個礦類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
4.增加了12個礦種(類)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包括:石煤、油砂、紅柱石、矽線石、透輝石、透閃石、云母(碎云母)、霞石正長巖、石榴子石、泥巖(磚瓦用泥巖)、建筑用石料(石灰巖、白云巖、花崗巖、凝灰巖、石英砂巖、片麻巖;玄武巖、大理巖、石英巖、安山巖、輝綠巖、閃長巖、橄欖巖、輝長巖、輝石巖、角閃巖、板巖、頁巖、卵石)、飾面用石材(大理巖、花崗巖、輝長巖、輝綠巖、玄武巖、角閃巖、閃長巖、正長巖、輝石巖、安山巖、蛇紋巖、凝灰巖、石灰巖、石英砂巖、板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