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整治工作的到位離不開有力的督察檢驗,據悉,今年9月,海南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臨高縣督察發現,當地存在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私挖盜采石礦痼疾難治,砂石加工項目違法行為亂象叢生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據了解,海南省臨高縣境內有礦山13座,包括持有采礦權正在露天開采礦山4個、停產礦山3個、廢棄礦山6個。由于開采不規范,治理不嚴格,臨高縣礦山生態破壞歷史遺留問題頗多。在2019年8月,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海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臨高下有5個礦區存在超深、越界開采和治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問題。截至2021年9月督察之際,臨高縣僅對礦區超深、越界行為進行了處罰,而礦山修復工作仍浮于表面,對整改要求落實不到位,對私采盜采礦石行為、砂石加工項目日常監管有“寬松軟”的痕跡。
存在的問題如下:
1.礦山問題整改不力,修復工作不嚴不實
據礦山修復相關要求,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責任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臨高縣報稱全縣停產和廢棄礦山共計9個,其中7個已完成生態修復治理并驗收通過。但通過督察發現,縣資規部門落實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不實,監管不嚴,這驗通過的7個礦山其實都沒有達到修復方案的要求。其中博厚鎮南賢礦區在2018年12月就通過修復驗收,但督察發現,該礦區為根據修復方案開展治理,礦坑高陡邊坡及遺留的狹長地塊仍未治理,緊鄰路面的礦坑邊緣安全防護設施形同虛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礦區未按治理方案開展補植工作,多處地塊未按要求整改復綠到位。
2.砂石加工項目無序發展,環境違法行為亂象叢生
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要求,建筑用砂石土開采、堆放、初加工等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需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批準。但此次督察獲悉,臨高縣砂石加工項目普遍存在未辦理臨時用地許可或超范圍占用土地現象。經調查核實,自2020年以來,縣資規局和行政審批服務局共審批臨時用地354畝。縣內的良愛、南和、美臺、豐業等礦區配套加工項目均未辦理臨時用地許可及環評手續,長期占用農用地,現場估算面積超500畝。典片礦區配套加工項目僅辦理15畝臨時用地許可和環評手續,但實際占用土地97畝,違規占地生產線也未辦理任何手續,而有關部門對此視而不見,其違法行為一直持續至今。
3.忽視源頭治理,私采盜采痼疾難治
根據《海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破壞礦產資源。但督察發現,,臨高縣新盈鎮、博厚鎮長期存在私采盜采石礦現象,多處耕地、林地被挖的千瘡百孔,新盈鎮片石村周邊石材切割作坊是“遍地開花”,對420畝農用地造成破壞。臨高縣對打擊私采盜采行為重視不夠、措施不實、力度不大,根本原因是沒從源頭治理,導致私采盜采行為層出不窮。
綜上分析,臨高縣存在以上問題,主要是臨高縣對礦山生態修復問題沒有給予高度重視,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生態修復監管工作不到位;其次,礦山開采及加工企業環保意識淡薄,未能積極按要求履行生態修復主體責任;再者,縣有關部門對砂石加工項目、私采盜采石礦行為監管缺失,有失職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