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運城印發《關于開展露天采石場整治工作的通知》,將對全市范圍內的兩家發證露天礦山采取整合方式進行全面整治。
據悉,運城現有建筑石料用的露天采石場每年生產規模達1200萬噸,計劃通過整合,縮減礦山生產規模達50萬噸每年,即保留生產礦山25座,這就意味著占據全市建筑用料礦山總數的30%,確保整合保留下來的露天采石場的石材資源服務年限達到20年。
整治范圍: 包括建筑用石灰巖、片麻巖、白云巖、大理巖及建筑用的花崗巖、輝綠巖等礦種。
發證礦山情況:1、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的;2、持有市、縣(市區)兩級資源資源部因礦山企業提供資料不全需要補齊資料等而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予受理證明的;3、在已規定礦區范圍內;4、縣級政府認為應該參與政治的露天石材礦山。
整治方式: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分類處理,公開公正,優勝劣汰”的原則,進行資金融合,技術、設備及產能方面進行整合,將多個礦山整合在一個礦區進行開采,剩下的礦區則實行整合關閉。
總體來講,需將現有礦山數量縮減至現有量的30%,各縣(市、區)保留礦山數量按照10個以上保留三座,5至10個保留兩座,5個以下保留一座的原則進行保留。用料,同時對鹽湖區進行適當增加一座石料礦山,暫定的運城市內保留25座建筑石料礦山,滿足運城市區及全市的建筑用料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