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范圍內,綠色礦山的建設工作已經開展了兩三年,多省表示截止在2020年底實現全覆蓋的目標。為了持續深化有序地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針對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相關事項發布了通知。
該通知主要從三個方面作出了說明,這里簡單概述。
1、遴選原則。遴選的依據是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2017〕4號)和《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等9項行業標準;遴選范圍是持有效采礦許可證且正常運營,近三年內未受到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受到行政處罰但整改到位的的獨立礦山;在數量上,各省(區、市)遴選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個。
2、遴選程序。網上申請(2020年6月1日起)——礦山自評——第三方平評估——材料審核——實地核查——公示。
3、遴選工作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遴選推薦工作,精心組織篩選;加強監督,強化評估機構的責任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納入名錄的礦山嚴格開展實地抽查。
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石材發展,從綠色礦山開始,綠色礦山的遴選馬上就要開始了,這也是一場石材礦山企業的淘汰賽,根據這些要求,看看你的礦山入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