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保從2017年開始一直是國家推行的發展大計,從政府下達到環保各部門監督及企業執行,在全國各地有序開展這項工作,經過幾年實行,雖然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有力打擊,但因環保啟動以來也確實產生了不少“一刀切”的行為,不少企業環保“色變”,人心惶惶。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引發《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切實將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落實到位,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根據此前的中央環保工作的安排部署,專門制定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旨在取消不必要的執法,合并涉企檢查事項,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
對之前執法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也曾明確表示,嚴禁為了應付督察不分原委,不分青紅皂白一律“一刀切”,一律關停及先停再說的敷衍的粗暴做法,特別是涉及民生的產業領域,應當結合實際,實行妥善處理、分類施策,將環保整治用在實處,有序推進。
此次通知將進一步明確環境治理和執法檢查中的責任與權利,讓不利于企業發展的不和諧現象成為歷史。
通知如下:
該通知強調,審批程序必須公正公開,相關事項和目錄按程序審核確認后,要在政府門戶網站等載體上以適當方式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
對于沒有法律規章可依據的執法一律取消,對于有法可依,但長期未發生且沒有實施必要的、交叉的重復執法事項,要大力清理或取消。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在2019年11月的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交流推進會就表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必須依法開展,不能過于理論化和理想化。執法要依據法律,但若還未上升到法律法規標準層面,可先暫緩,因為許多問題形成是日積月累的,如今處理也絕非一夕之間就可。
當下,最亟待做的是將通過現有法律法規標準賦權我們、要求我們做的事情抓好落實,對于生態環保工作的粗暴的“一刀切”,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禁止,發現就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同時通過之前的執法,大家要明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把工夫下在平時,也才不會有企業的臨時抱佛腳或者監督部門的急時亂作為;有些問題是歷史遺留,解決問題需要有解決問題的時間,也根據情況早點行動起來。
這里也希望石材等各類企業意識到,生態環保部門給與你整改時間,不是沒有要求了,到了承諾時間問題沒有解決,就是企業自身的問題,而非“一刀切”了,希望大家相互理解與配合,將環保整治的事情做好,共建和諧健康新發展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