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環保風一度興起,力求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的和諧,從大型石材礦山企業到小的石材加工廠,都遭到了相關部門全面嚴格的整治。
雖整治動作卻是不余遺力,但我們根據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根據自己的實務經驗,看到石材廠在環保關停搬遷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多部聯合整治,有重復執法
據了解,在現實中石材廠遇到的環保關停整治,一般不是一個部門采取措施,而是多個部門進行的聯合整治,雖然無可厚非,但很多時候相關部門的配合,可能缺乏溝通,不是很有條理,甚至存在幾個部門重復進行行政處罰的情況。在對石材企業進行環保整頓中,部門之前的聯動機制不完善,造成后面的執法會出現很多問題。
對于石材企業,一旦被貼上“污染”標簽,極容易被多個部門給盯上聯合處理,工商局要來檢查證照環保局會來檢查環保排污問題,還有其他相關部門會來檢查土地資質、建筑安全合格問題,從各個方面讓一個之前正常營業的石材企業頓時沒有反手之力,而與此同時,可能還找會各種理由,減少甚至拒絕給與企業補償。
擔責不明,無賠償
而如果在執法過程中遇到問題要人擔責時,卻又悄無聲息,仿佛沒發生過一樣,更無人站出來。有時候在新聞上看到,部門企業因此維權后,沒有一個執行賠償部門給與處理,終其原因,這個責任沒有規劃落實到直接的部門,造成混亂不合理,亟待改善。
環保關停的政策雖已下達至企業,但法律還未全面完善跟進,無論是執法還是維權的依據,法律制度尚未健全,都要進一步完善。
根據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表示,對于環保整頓關停,石材廠中小型愜意還有一些比較困難的問題,因為這個“小散亂污”石材廠大多都在村鎮郊區,地處偏僻,還有著較為復雜的人際關系。他們在遭遇拆遷之時,石材廠老板最先想到的就是動用熟悉的“關系”,但卻不知反而是耽誤了維權的最黃金時間。
他們還指出 ,治理“小散亂污”石材廠這類型企業,一味的關停搬遷不是最終辦法,還建議進行服務引導,對于還有治理價值的石材企業適當鼓勵、引導幫助進行從技術層面進行改造,從而確保達到現有環保的標準,用當地石材,更好的創造經濟價值,服務當地百姓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