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為全面推進礦業領域的生態文明建設,向綠色礦山看齊,實現礦業經濟轉型發展,以后內蒙古新建礦山將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生產礦山也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開展加快改造升級工作。
針對新建礦山,內蒙古五部門實行明確分工,嚴格把控準入標準,新建礦山將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自然資源部門將選擇對破壞環境較小的開采方式、采礦技術及選礦方法,全力保護礦區生態環境;生態環境部將依法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監督礦山企業將生態保護落實到位,妥善處理“三廢”,確保排放達標;水利部門強化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和監督;林草部門將嚴格管控新建礦山是否存在占用草原,占地行為,經審核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應急管理部門嚴格審查安全設施,督導企業落實安全舉措,保障礦山做到綠色及安全生產。
對于生產礦山,內蒙古也將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為有效推動全區綠色礦山建設,還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加大對綠色礦山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