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積極響應國家環保部門對生態環境的建設要求,積極貫徹落實環保部門有關制度,近日,浙江省發布關于礦山管控的通知,該通知《要求》:
一、禁止新設經營性露天礦山礦業權求;為了更好的打贏藍天保衛戰,充分體現政府對環境保護的信心和態度,嚴禁新設經營性露天石材礦山礦業權,
禁止一切未得到批準的企業私自開采。
二、從嚴管控新項目礦業權;各地要堅持原則,從嚴管控新礦業權項目建設,實現資源生態經濟不斷發展。
三、嚴厲打擊非法石材礦山資源開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工程施工為名,在依法應取得而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前提下開采礦產資源。各級單位要嚴厲打擊以施工名義的無證開采
嚴厲打擊有組織的非法開采石材礦山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行為,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破壞環境嚴重的違法行為和石材礦山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
四、切實加強資源監管巡查力度,認真落實有關規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抓落實,形成一級一級的抓,要不斷增強責任意識,依法加強資源管理和監督,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好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私自批準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的,要追求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違法的,依照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此通知的的出臺,能是當地的環境得到有效的保護和整治,也能更好的落實生態文明環境建設的要求,使人們群眾的生活環境到的很好的保障。雖然有效的遏制了石材產業的發展
但對于石材產業來說也是挑戰,同時也是機遇,更能為以后石材產業的發展鋪下一條更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