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污水處理的難度和污水的危害,分析工業污水的處理原則:
1、根本的是改變處理過程,消除生產過程中有毒有害污水的產生。用無毒材料或產品替換有毒材料或產品。
2、在使用有毒原料,生產有毒中間體和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藝和設備,嚴格操作和監督,杜絕泄漏,減少損失。
3、含有劇毒物質的污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苯酚、氰化物等污水應從其他污水中轉移,以利于有用物質的處理和回收。
4、一些大流量,低污染的污水,如冷卻污水,不應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處理廠的負荷。這種類型的污水應在工廠進行適當處理后再循環。
5、一些可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水,如苯酚、氰化物廢水,可在工廠處理后按照允許的排放標準排入城市下水道,并進一步由污水處理廠進行生物氧化降解處理。
6、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染物的污水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并運往污水處理廠,但應單獨處理。
7、與城市污水有機污水相似的成分和性質,如造紙污水、糖污水、食品加工污水等,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包括簡單可行的處理設施,如根據當地條件建設的生物氧化池、污水池、處理系統。與小型污水處理廠相比,大型污水處理廠可以顯著降低基本建設和運營成本,并且由于水量和水質穩定,易于保持良好的運行條件和處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