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殯葬服務中心 委托,對 長春市殯葬服務中心其它專用設備公開招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人:長春市殯葬服務中心
三、工程名稱:長春市殯葬服務中心其它專用設備公開招標
四、建設地點:長春人文紀念園(長春市二道區四通路155號)
五、工程內容:墓碑石材招標采購
六、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項目編號:JM-2016-05-8257,預算總額25000000(元)
七、承包方式:大包
八、質量標準:驗收合格
九、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十、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踏勘現場:null
十二、答疑會時間:2016 年 08 月 15 日 10 時 00 分
十三、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四、投標文件份數: 一份正本 七份副本
十五、發放標書起始時間:2016 年 07 月 28 日 10 時 35 分
十六、發放標書截止時間:2016 年 08 月 25 日 17 時 00 分
十七、發放標書地址:網上免費下載
十八、投標開始時間:2016 年 08 月 29 日 09 時 00 分
十九、投標截止時間:2016 年 08 月 29 日 09 時 30 分
二十、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十一、開標時間:2016 年 08 月 29 日 09 時 30 分
二十二、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十三、分包情況
第一包: 墓碑石材招標采購
第三包: 墓碑石材招標采購
第二包: 墓碑石材招標采購
二十四、投標保證金
第一包: 83155 元
第三包: 83315 元
第二包: 83530 元
二十五、工期要求
第一包: 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天。
第三包: 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天。
第二包: 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天。
二十六、投標人資質要求
第一包: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投標企業必須是專業的石材墓碑生產企業,擁有相應的廠房和生產設備,投標企業需提供廠房、設備的證明資料。
第三包: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投標企業必須是專業的石材墓碑生產企業,擁有相應的廠房和生產設備,投標企業需提供廠房、設備的證明資料。
第二包: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投標企業必須是專業的石材墓碑生產企業,擁有相應的廠房和生產設備,投標企業需提供廠房、設備的證明資料。
二十七、工程計價方式
第一包: 綜合單價
第三包: 綜合單價
第二包: 綜合單價
二十八、評標方法
第一包: 最低價法
第三包: 最低價法
第二包: 最低價法
二十九、付款方式
第一包:分期付款
簽定合同后,按規定時間內完成,貨到建成驗收合格后,當年付款90%,剩余10%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
第三包:分期付款
簽定合同后,按規定時間內完成,貨到建成驗收合格后,當年付款90%,剩余10%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
第二包:分期付款
簽定合同后,按規定時間內完成,貨到建成驗收合格后,當年付款90%,剩余10%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
三十、結算方式
第一包: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第三包: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第二包: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三十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三十二、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旭輝
聯系電話:0431-84848668
補充說明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系人:
丁剛 電話:88779626
管明娜 電話:8877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