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供應商):
三門縣旅游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和利越集團有限公司計劃對三門縣蛇蟠島部分山體切割服務進行外包采購,現就該項目的采購向社會公開征集有意向的企業(供應商)。
一、項目名稱
三門縣蛇蟠島部分山體切割服務項目。
二、項目背景
臺州市沿海高速公路三門段工程貫穿蛇蟠島南北,工程建設需爆破島上土石方80余萬方,施工采用爆破方式給島上國家4A級旅游景區和未開發的洞窟型旅游資源帶來潛在的安全隱患。為規避、免除潛在的旅游資源安全風險,保護和利用島上稀有的蛇蟠石資源,同時確保臺州市沿海高速公路三門段工程建成通車時間不受影響,決定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向全社會優選有實力、有經驗、各種重輕型采運等機械設備齊全的開采單位承包三門縣蛇蟠島部分山體進行限時機械破碎、分層切割服務。
三、采購內容
臺州市高速公路三門段工程征地范圍、開挖標高和斷面要求內的羊欄山全部約為8萬方和市門山A2、A4采空區西側山體約為34萬方,共約為42萬方的機械破碎、切割施工服務。
四、項目需求
(一)為確保沿海高速公路通車不受影響,施工工期截止時點為2017年10月31日,未能如期完工,無條件清場并追究違約責任。
(二)要求在切割工藝及施工組織方案中提高荒料的成材率,實現蛇蟠石資源的經濟價值最大化;
(三)項目實施地點臨近村莊及灘涂養殖塘,項目實施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環保要求處置污水及噪聲控制;
(四)施工紅線范圍內不允許采用爆破等破壞周邊旅游資源的施工方式。
五、意向企業(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2013年7月1號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2011年7月至今,具有石材切割加工年產10萬方以上類似施工經驗;
五、意向企業(供應商)提交材料的方式及時間
(一)專人送達: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將材料送至三門縣海游鎮廣場路22號(交通大樓3層)臺州市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二)郵寄:三門縣海游鎮廣場路22號(交通大樓3層)羅民收,電話:13958538224,郵編:317100;
(三)遞交的報名資料按照第六條“意向企業(供應商)報名需提交資料”要求遞交紙質文檔以外,另附一份電子文件U盤。
郵件名稱:項目名稱 供應商名稱;
(四)公告期: 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9日;(十五天)
(五)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7月29日下午17:30。
六、意向企業(供應商)報名需提交資料
(一)供應商意向申請表(見附件1);
(二)申請企業(供應商)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
(四)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和最近三個月完稅憑證的復印件;
(七)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行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八)2015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狀況說明;
(九)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十)最近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憑證的復印件;
(十一)生產和經營許可證、協議書、授權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二)擁有生產、經營或辦公場所的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生產經營所涉及的于本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清單(見附件4);
(十四)生產或經營主要產品、產品規格及相關報價(見附件5);
(十五)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十六)企業及服務團隊簡介;
(十七)2011年7月至今,能證明石材切割加工規模年產在10萬方以上的有效證明(加工或銷售合同等類似)及簡介;
注:1.上述資料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均可;2.登記資料如有變更,在報名截止時間內書面變更;3.本次征集企業(供應商)并非視同要約邀請,供應商提交的報名材料并不視為采購人資格審核合格及邀請磋商的依據;4.對于項目的基本情況意向企業(供應商)可自行詢問及現場踏勘;5.只有如實詳細填寫以上相關信息要求的意向企業(供應商)才有獲得本項目下一輪競爭性磋商的可能,報名截止后,將按照競爭性磋商程序組織競爭性磋商小組從中擇優選取有實力、有經驗、各種重輕型采運等機械設備齊全的若干名入圍供應商進行磋商談判并確定中標單位;6.本項目具體未盡事項,在磋商文件中加以完善,敬請關注。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羅民 聯系電話:13958538224
電子郵箱:10390912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