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為尋找生財之道,自以為頗有生意頭腦的陳某,伙同妻子葉某等人,在定安縣非法開采石材并加工銷售,非法獲利高達100萬余元。5月21日21時,陳某在萬寧高鐵站乘車時落入法網。
經了解,該陳某系萬寧市人,2015年,陳某伙同幾位生意朋友,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其妻子葉某等一行人,于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間,在定安縣某石料加工場附近的山坡上的老礦口內,擅自采挖原石材,并加工成石料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到約人民幣100多萬元。案發后,定安縣公安局對陳某一行人立案偵查,但陳某隨后潛逃離開定安縣,定安警方隨后將陳某的情況通過聯網追緝。5月21日21時,陳某在萬寧高鐵站乘車時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