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鄢文華,石材供應商,揭陽新華順石業法人代表,四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一個湖南懷化人,名叫楊世進,楊的公司叫懷化市聯華石業發展有限公司,朋友當時介紹時講,楊總的這個工程很大,多少多少個億,,石材都幾億,然后叫我交保證金,我交了,后來聯華石業發展有限公司的人總是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他們工地和公司,每次請客我出錢,來回四年跑了二十八次也未給一塊石材做,當時交保證金81500元,這么多年我們開車從廣東到湖南包請客共計花費人民幣32萬多。他們利用工程詐騙多人錢財。當地政府不知情嗎?
森林公安機關抓過這個姓楊的,坐了一年零兩個月,幾座大山全部被破壞,當時還打了廣告牌,為什么當地政府不管?我上當受騙一年前,湖南常德人也被騙了幾十萬。天哪!政府機關,這就是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你們本地政府不知情嗎?現在我的要求只把當時的錢還給我,可是對方講狠話,一次次騙我,對方講懷化是他的天。你敢怎么樣。這叫法律社會嗎?
我也是沒有辦法,被逼的走投無路了,現在不管怎么樣都不能誤事,楊兄,你不要再騙我了,周二拖到周四再又往下拖,我無法接受,你明天再誤事,從此我不再相信你半句話了,那么我真的馬上過來,一定去懷化市公安局,律師我也咨詢過,不騙你,起訴書已經寫好了,我隨時準備著打官司。如果明天算數了永遠是我大哥,也不能再相信了,再不還錢我就真的過來了,不跟你開玩笑。
這是我發出的最后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