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近日出臺了《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察工作的實施辦法》,明確將聚焦建設項目集中區域,重點關注大型礦山建設項目,提高對大型建設、風險較高礦山監察比例。
該辦法指出,為了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和海南自貿港建設的需要,近兩年廣東、海南兩省大批新建礦山項目集中開工建設。據不完全統計,在2022年,廣東、海南兩省共招拍掛采礦權達41宗,共有12個地市審核各類新建礦山89座;2023年,截至目前,僅廣東省砂石料項目就規劃了17個,總投資超過800億元,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集中釋放,事故風險日益嚴峻。而這些大型砂石項目建設將成為礦山安全局的重點監察對象,相關企業需格外關注!
根據該辦法,為了及時有效管控好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風險,明確了制定依據、目標原則、工作要求以及適用范圍等內容,
提出要切實推動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礦山企業樹立“五高一低”理念,也即:高站位認識、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監管、低風險運行。
該辦法堅持“查企”和“督政”并重,以目標問題為導向,著力推動政府及有關部門解決建設項目存在的共性、突出性問題,督促企業落實好項目建設的主體責任。明確規定對轄區內建設項目實施安全監察時,要重點抽查檢查建設項目是否按規定要求設計、施工、竣工驗收,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是否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等“十條”內容;明確規定對督檢查地方政府和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檢查時,重點監督檢查是否落實本地區各類非煤礦山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程序是否合規、監管主體是否明確等“十條”內容。
接下來,廣東局將積極推動建設項目源頭管控機制建設,形成地方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局面。強化常態化監察,及時跟進掌握礦產資源招拍掛、采礦證核發情況,動態掌握轄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批情況;聚焦建設項目集中區域,重點關注大型礦山建設項目,提高對大型建設、風險較高礦山監察比例;對監察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積極推動問題的整改,有效消除風險隱患。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證實,僅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