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近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發布了《湖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該規劃提出,到2025年底,礦山資源利用效率達到新水平。具體來說,就是礦山結構進一步優化,力爭2025年底有效正常生產礦山總數不超過2000家、在產礦山大中型占比達到25%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礦山為主體的開發格局,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有進一步提升。
該規劃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戰略,
為湖北“十四五”期間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宏觀管理、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提供重要依據和手段。
圍繞湖北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找準礦產資源服務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功能定位,該規劃提出,到2025年底礦業綠色發展模式逐漸完善,資源供給質量與效益也將穩步提升,資源資源安全風險管控能力顯著增強,礦山生態環境持續好轉等目標,從基礎地質、礦產勘查、礦產開發和結構效率等4個方面,設置規劃指標20項,其中約束性指標1項、預期性指標19項。
該規劃提出,湖北將進一步提升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加大地質勘查力度,
到2025年底,力爭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7處;優化資源利用效率,
力爭2025年底有效正常生產礦山總數不超過2000家、在產礦山大中型占比達到25%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礦山為主體的開發格局;推進礦業綠色轉型發展,逐步完善綠色勘查技術標準;提高創新發展水平,增強科技創新對地質找礦、礦產開發利用與保護的支撐作用,推進礦產資源領域信息化建設。
其中,該規劃圍繞升空間治理效能,實現礦產空間布局更“優”、實現綠色崛起,力求礦山發展更綠、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確保資源供給更“強”、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做到管理效率更“高”等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落實舉措。
該規劃要求,以國土空間規劃為統領,謀劃統籌區域發展、保障能源資源安全、部署勘查開采重點工作、合理配置資源4項任務;制定礦產資源功能分區、10處能源資源基地、5處國家規劃礦區、戰略性礦產資源儲備區、40個重點勘查區、28個重點開采區、297個勘察規劃區塊、93個開采規劃區塊、砂石土集中開采區9種布局;加強頁巖氣等清潔能源,鋰等新能源金屬勘查、開發力度;開展公益性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2至4萬平方公里;實施新一輪戰略性礦產找礦行動,提升鐵、銅、金等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嚴格控制實行保護性開采的鎢、稀土、磷等礦產的開采總量,優化磷礦開發管控,不再新建露天磷礦山;加強建筑石料礦山總數和最低開采規模管理,到2025年底,全省年開采總量預期達到9億噸以上、礦山總數在550個左右;深化礦政管理改革,推行“凈礦”出讓,加大成礦預測理論和找礦技術方法研究。
下一步,省自然資源廳將強化統籌協調與部門聯動,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通過重大風險應對機制,強化資源形勢分析研判,完善資源安全預警機制;從源頭抓好礦業權的前置性審查,建立規劃實施檢測與動態評估機制;加強規劃監督,強化對重點區域礦產的勘查開發活動管理,全方位推動該規劃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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