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明確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該規劃指出,目前,我國循環經濟發展仍面臨重點行業資源產出效率不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范化水平低、回收設施缺乏用地保障等多種突出問題,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著力解決突出矛盾,促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進而推動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該規劃提出一系列目標,包括到2025年,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5萬億元等方面。
涉及到的要求有如下幾個方面:
要加強資源的綜合利用。加強對低品位礦、共伴生礦、難選冶礦、尾礦等的綜合利用,推進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利用;進一步拓寬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渠道,擴大在生態修復、綠色開采、綠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利用規模;加強航道疏浚土、疏浚砂綜合利用。
推進城市廢棄物的協同處置。完善政策機制和標準規范,推動協同處置設施參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管理,保障設施持續穩定運行。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城市廢棄物協同處置付費標準,有序推進水泥窯、冶煉窯爐協同處置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
推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工程。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尾礦、共伴生礦、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等重點品種,推廣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實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點項目,大力推廣使用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建設50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和50個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
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設50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城市。推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筑垃圾分類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轉和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和運營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產品認證標準體系,推進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裝修垃圾等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