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是國民生產的基礎,確保建筑石料的穩定供應是穩步發展的前提,對此,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視,也從出臺了多個政策為其穩定開采做出保障。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近期,湖北省人民政府出臺《全力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經濟社會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后,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為此做了詳細解讀。
在石料供應方面,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建筑石料供應,在2019年新投放建筑石料礦業權37宗,湖北省內建筑石料礦山實際產量達到1.44億噸,另外尾礦利用和建設項目自采自用,年總產量達到2.11億噸,滿足全省2億噸的基本需求,基本滿足了全省2億噸的基本需求。自今年以來,湖北全省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礦業權344宗,已復工復產建筑石料礦山企業224家,計劃新投放建筑石料礦業權69宗,加上尾礦尾渣和項目建設范圍自采自用建筑石料,全省累計可提供建筑石料3.73億噸。
要保障持續穩定建筑石料的供應,指導各地梳理預測未來三年重點建設項目建筑石料的供需缺口,合理制定礦業權投放計劃,根據“一礦一策”要求,支持因為疫情防控而停產的合法建筑石料礦山盡早恢復生產。
加大對廢石、礦渣和尾礦等資源的綜合利用,推動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實現“變廢為寶”,鼓勵重大建設項目在征地紅線 范圍內進行自采自用,減輕外部供應壓力。
另外,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省自然資源廳保障建筑石料供應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明確了一下幾點:1、對已停產的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礦山,支持其在滿足安全、生態環保等條件前提下盡快恢復生產,并延長生產時間,最大釋放產能;
2、持續加大礦業權投放。在滿足生態環保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下,支持各地加大建筑石料礦業權投放力度,并盡可能地延長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3、支持國有企業進入建筑石料市場;
4、新設建筑石料礦山最低生產規模原則上不低于30萬噸/年,大型礦山最低服務年限不小于20年,中型礦山不小于10年,小型礦山不小于5年,大力支持新建大型礦山;
5、支持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