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整治在各地火熱推進,近日,據生態環境部官方消息,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深入礦區一線,查實了一批突出問題,核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此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第二批7個典型案例,其中明確,山東濟寧存在礦山綜合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責任不落實。
具體通報內容如下:20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東發現,濟寧市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不力,違規審批礦山開采,綠色礦山創建工作進展緩慢、不嚴不實,督察整改不到位,部分礦山開采導致生態破壞嚴重,環境問題突出。
基本情況
濟寧位于《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的重點區域范圍,也是山東省7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之一。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曾指出濟寧市廢棄露天礦山修復治理推進不力問題。截至目前,濟寧市有正在開采的露天礦山35處,廢棄露天礦山70處。
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一是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到位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重點區域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同時《山東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也明確,濟寧等7個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盡管如此, 但濟寧仍多次以礦權整合名義將早已關停的廢棄礦山重新辦理采礦權,大幅度增加礦區面積,進行露天開采。
如泗水縣振發石材廠、夾谷山石料廠等6家企業的礦山早在2014年就已關停且礦權滅失,但濟寧不但沒有展開修復治理,反而還在2019年4月將這6家企業的礦區重新設立采礦權,出讓給了山東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將礦區面積從0.0386平方公里(57.9畝)擴大到了0.4433平方公里(664.9畝),增長了將近10.5倍。
二是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推進不力
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山石資源開發管理的意見》要求,已有山石資源的開采礦山應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綠色礦山,但到目前為止,濟寧市35個山石資源露天礦山中,僅有5個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綠色礦山礦區面積2.6049平方公里,只占全市山石礦山面積的16.6%,推進工作嚴重滯后。
另外,部分已經建成的綠色礦山也未達到相關標準,創建工作不嚴不實。據國家有關部門《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規定,三年內受到行政處罰的礦山,不得評選為綠色礦山。如山東港利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盤龍山礦山在2019、2020年被當地有關部門多次處罰,仍然在今年2月通過山東省綠色礦山評選。據了解,該礦山將近一半的非作業面未按要求進行治理修復,極不符合規范。
三是督察整改不到位
早在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曾指出濟寧市13處礦山治理修復進展緩慢,山東省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求是在2019年6月完成治理。泗水縣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礦山就是其中一個礦山,但濟寧一直沒有根據要求,切實履行督察責任,而且竟在該礦山修復工作明顯不到位的情況下,于2019年2月上報完成整改。一直到今年7月,該礦山修復不到位問題在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被通報后,濟寧市才突行動,回填土方,種植小樹苗。到目前為止,該礦山區域覆土少、土層薄,地表依然是裸露狀態。
此外,山東整改方案明確,汶上縣太白山礦山和梅山礦山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礦山復綠。2020年上半年,濟寧市上報已完成,但實際卻是2019年10月重新設立采礦權,出讓給汶上縣開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并未開展復綠工作。還有鄒城市合勝石材有限公司未落實“邊開采、邊修復”要求,北礦區停止作業近5年,到今年7月還未展開覆土綠化。
以上情況較多,綜上分析,都因為濟寧市對綠色礦山建設認識不到位,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個理念的理解還不夠深刻,致使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不嚴不實,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流于形式,開采造成的礦區生態破壞問題形勢仍較為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