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地區,石材企業的發展其實與周圍村民也是息息相關的,因為地理位置原因,石材廠區就在當地村莊周邊,一方面事關雙方利益,另一方面是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或多或少會有不同程度的糾紛,協調好關系,利人利己,企業方可有長遠的發展。
記者獲悉,前段時間,湖南省臨澧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村民與某石材廠糾紛案件,經最后調解,不僅化解雙方矛盾,還然石材企業順利復工復產,解決了一大難題,石材廠負責人表示,若非事情得到解決,之前投進去的幾千萬都得打水漂。
這個石材企業起源于2016年,當時李某與幾位合伙人對臨澧縣某鄉的一座礦山幾經考察后,共同投入2000余萬元在當地興辦石材廠。但兩年多來,因為與當地村民就補償金等問題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對村民未進行補償,雙方矛盾不斷,甚至一度激化。在2019年,有幾戶村民沖進廠區內,與員工發生打斗,造成一名村民重傷,三名村民輕傷,最后在11月,該案被移送至臨澧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實,發現該石材廠的開采行為是合法的,村民與石材廠員工之所以發生打斗,則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給石材礦山在開采過程,原材料價格不斷攀升,有幾戶村民認為補償金額太少;二是石材廠一直未兌現給村民補償的承諾,村民非常氣憤。
在今年3月,正值企業復工復產正值關鍵時期。為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檢察官先后三次與當地政法、司法部門到企業和村民家中進行釋法說理,讓石材廠負責人了解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并向村民普及民事賠償相關法律知識。
一方面,讓村名明白該石材企業的開采行為依法受國家法律保護,如果一再阻工將會觸犯法律。另一方面,為保障村民合法權益,臨澧縣檢察院建議工廠負責人去受傷村民家賠禮道歉,獲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并支付受傷者醫療費近20萬元,另外支付25萬元賠償金交與村委會作為后期附帶民事判決的執行保障金。
最后因為解決合理,雙方關系逐漸緩和,打斗之事念及初犯,且事出有因,考慮對廠區打架人員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將其由逮捕的強制措施變為取保候審。人員回歸后,廠區開采生產技術問題都得到解決,在2020年4月,這個停工三年的石材廠終于正常運營,逐漸步入正軌,展望新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