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石材企業的依法合法排污,近日,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下發石材企業申領排污許可證的補充說明,強調了排污許可證的重要性及未辦理的后果,通知其申領期限為7月12日前完成,否則未取得該證的石材企業將會依法關停。
同時,對于污許可證的申報,為方便企業更加清晰明了,市內將會組織四場免費的培訓,進行遠程指導石材企業審報排污許可證,事前企業需準備好申報資料,填寫申請表,加入石材行業排污許可交流群,屆時便于按時參加培訓及相關申請。
關于石材行業企業申領排污許可證的補充說明如下
詳情參照說明及相關文件,如有疑問可再致電咨詢對應人員, 石材企業,綠色發展,從依法排污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