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的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啟動以來,不少企業談環保“色變”,人人憂心。到目前為止,持續多年的督察嚴厲打擊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降低了污染勢態嚴重性,但也確實產生了不少“一刀切”的行為!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環境治理和執法檢查中的責權利,讓不利于企業發展的不和諧現象成為歷史,讓各類企業看到了公正,公平的環保利好,振奮人心。
在2019年11月15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在支持民營企業的講話中就表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一定要依法開展,不能過于理論化和理想化,而圖一時之快。也需明白,環境污染問題也不是一兩天積累形成的,解決起來也絕非一夜之間。
希望企業意思到,給與整改時間,也不是代表生態環境部對企業就沒有要求的,在合理的時間內解決好問題,就不屬于“一刀切”和簡單粗暴了,希望企業和環保部門相互理解,共同把事情做好才是大家共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