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綠色礦山是發展大勢,在全國各地猛烈開展,“十三五”時期,內蒙古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擔負起“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重大政治責任,綠色礦山建設成果顯著。
內蒙古實行針對綠色礦山建設實行舉措主要有如下幾點:
規劃標準體系且日益完善。制定并引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評估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標準,促使綠色康山建設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加快建設步伐。
示范創建區工作進行突破。在在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東勝、赤峰市北部和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伊敏三大區域建設綠色礦山示范區,通過采取優化勘查開發布局、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推進綠色勘查等各種措施,全力打造布局合理、高效集約、環境優良、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樣板區。
不斷創新綠色礦山建設模式。在綠色礦山建設工作中,通過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分類施策、綜合治理,綠色勘查、嚴把入口等措施,創新思路,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礦山建設新模式。其中通遼市和國電投集團為了高質量、高標準完成2018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提出“一年大變樣,三年徹底整治,打造我國高寒地區綠色礦山建設標桿”的建設目標。
深入實施地質環境治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將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列入盟市領導班子考核體系中,并提出了具體的考核評分辦法。據統計,“十三五”期間,全區的生產礦山投入54.6億元,完成治理面積約500平方公里;各級財政投入12.9億元,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面積約135平方公里。
通過上述一些借舉措,全區已建成綠色礦山375家,52家礦山成功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居全國第9位),完成了2020年底前建設300個自治區級綠色礦山的階段性目標,高質實現了幾今年任務的全滿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