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發文鼓勵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石料可直接用于項目建設,不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
據了解,為加有效的提高建筑石料市場供應能力,加強建筑石料礦業權管理和綜合利用,就此向全省各地發出文件通知:
一是加大建筑石料礦業權投放力度。各地自然資源相關部門在滿足生態環保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下,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建筑石料礦業建設。
二是盡量延長或増加礦山服務年限。對需要辦理延續的建筑石料礦業權需要從年限等方面綜合考慮,適當提高服務年限。
三是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鼓勵對現有礦山的尾礦尾渣等進行綜合利用,可以將尾礦尾渣納入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管控,對接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所得收入進入地方財政,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相關政策由當地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