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19年8月12日前,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均可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首頁“意見征求”專欄,進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欄目,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根據《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在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指導下。經過前期調研、專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征求意見稿)》。制定《條例》是破解當前營商環境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的迫切需要。通過制定《條例》,保護市場主體權益,凈化市場環境,優化政務服務,規范監管執法,加強法治保障。
《條例》分為總則、市場主體、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附則 7 章,共 68 條。通過《條例》不難發現,小微企業將再迎一波紅利。《條例》要求,國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提供針對性金融產品和服務。國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民營企業債券投資力度。金融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此外,《條例》還要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具有市場優勢地位的企業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中小企業有權依法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對拖欠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與此同時,《條例》在“鼓勵改革”中規定,國家鼓勵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依法探索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過程中,工作出現偏差失誤、未實現預期目標,但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和實施程序符合規定,且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損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免予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