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檢察院收到線索,地處榮昌、隆昌交界處的川鑫石材廠存在生產廢水直排影響安富街道云峰河水質的問題。7月24日,由區檢察院、區生態環境局、四川省隆昌市生態環境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涉事企業開展調查處理。
當天,聯合執法組成員來到川鑫石材廠,通過聽取企業負責人情況介紹、現場查勘、抽取水樣等方式,詳細了解企業生產廢水直排相關情況。經查,該企業的注冊地為隆昌市,生產場地位于榮昌區安富街道和隆昌市漁箭鎮交界處,生產廢水直排對下游的安富街道云峰河河水水質造成影響情況屬實。
執法組要求企業立即對排污口進行封堵,杜絕生產廢水進入云峰河影響河水水質。由于該企業屬于隆昌市管轄,隆昌市生態環境局將根據水質檢測結果,依法對企業進行處理。區檢察院、區生態環境局將聯合隆昌市相關單位,督促企業做好整改工作,持續掌握整改進展動態,確保企業生產廢水直排影響安富街道云峰河水質問題得到圓滿解決,保障云峰河河清岸綠。
據悉,2017年11月3日,四川省安岳縣、瀘縣、隆昌市、內江市東興區,重慶市大足區、榮昌區、潼南區、銅梁區、永川區等9區(市縣)聯合簽署了《區域環境執法與應急聯動專項協議書》,相關區縣建立了專項會商、執法聯動、應急聯動、損害評估工作機制,突破行政區域限制,加強地區間合作,共同提高執法監管水平,共同應對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協議,發生跨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時,相關區(市縣)要快速溝通信息,選派精干執法人員共同開展案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對跨區域重大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污染行為發生地環保部門牽頭,負責調查取證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涉案地環保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防范處理區域突發環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