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砂漿的面層總厚度不應小于20mm;
2、面層與砼基層應結合牢固,無空鼓、裂縫;
3、面層表面坡度應符合要求,不得有倒積水現象;
4、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相鄰踏步高差不大于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大于10mm;
5、在面層初凝前將角部防碰筋安裝完畢,終凝前壓光工作完成,并按設計要求在踏步平面上留出防滑槽,以備以后抹水泥金剛砂防滑條;
6、面層完工24小時后進行濕潤狀況下的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天;
7、其它檢查項目必須符合GB50209-2002中5.3的規定;
8、角部防碰筋做法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