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閉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加工企業
1、對按要求關閉的石板材企業給予獎勵。
根據《長泰縣2018-2020 年吳田山及周邊庫區生態環境整治方案》要求,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加工企業于 2019 年1 月 31 日前關閉的,陳巷鎮、林墩辦事處可以結合實際給予適當獎勵補助,在 2019年2月1 日-2019年5月 31 日前關閉的補助相應遞減。2019 年 6 月 1 日后關閉的不予獎勵。
(1) 申請獎勵的條件。
申請關閉獎勵的石板材加工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一: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簽訂關閉承諾書。
二:申請關閉獎勵的石板材廠于關閉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完成以下事務:拆除廠房、搬離廠房內的機器設備,將石板材成品、半成品或荒料全部清運完畢,撤離石板材廠內相關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
(2) 獎勵標準
一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關閉,并在關閉后 1 個月內完成廠房拆除、設備搬離,成品、半成品或荒料清運,撤離廠內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經屬地鄉鎮(辦事處)驗收合格的,按大切機 12 萬元/臺、中切機 2 萬元/臺的標準給予獎勵。
二 在 2019 年 2 月 1 日—5 月 31 日期間關閉,并在關閉后1 個月內完成廠房拆除、設備搬離,成品、半成品或荒料清運, 撤離廠內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經屬地鄉鎮(辦事處)驗收合格的,按大切機 6 萬元/臺、中切機 1 萬元/臺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 2019 年 6 月 1 日后關閉的不予獎勵,并對違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非法占用林地耕地、非法經營等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強制關閉所有在產板材廠。
2、涉及關停礦產品及荒料運載收費標準
(1) 涉及關停的石材企業運輸荒料下山收費標準:在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運輸荒料下山的,按照現行標準每噸提高 15元。
(2) 涉及關停的石材企業運輸成品下山收費標準:2019 年 2 月 1 日起運輸成品板材下山的,在原有的收費標準基礎上每噸提高 15 元。
責任單位:陳巷鎮、林墩辦事處,經信局、財政局、環保局、安監局、國土局、林業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