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礦業權清理及分類處置工作匯報會上獲悉,截至目前,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53處礦業權已全部退出,其中,45個礦山企業關停,8處探礦權退出。保護區內大部分非煤礦山已完成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正在進行自治區級驗收;17家煤礦企業中,已有15家企業簽訂了關閉退出和生態環境整治協議,其中10家已開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
寧夏在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礦業權清理及分類處置工作中,強化規劃源頭控制。在編制2016~2020年全區礦產資源規劃時,將全區14個自然保護區全部列為禁止勘查開采區。
同時,寧夏加強政策制定,保障礦業權清理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采礦權價款退還政策,對自然保護區內所有部省兩級發證的礦山剩余資源儲量進行調查核實,查清了關閉退出礦山的采出量和剩余儲量,核算確定了礦山企業應退還的價款數額。按照“依法依規、應退盡退、從速從快”的原則,正在為頭鑫煤礦等5家企業辦理價款退還手續。
二是出臺了《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礦山企業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提取使用意見》,目前已為5家礦山企業辦理了提取保證金的手續。
三是制定了關閉退出企業的補償政策,目前補償工作已啟動,已簽訂協議的15家煤礦企業獲得了部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