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泉州臺商投資區石材加工行業進行綜合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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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我區石材加工行業存在規模小,無序發展,違法排放造成環境污染,無照經營,安全基礎薄弱等突出問題。為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我區石材加工行業進行綜合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
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全區石材加工企業、石材加工作坊
三、整治要求
1.2017年4月30日前全區石材加工企業自行關停。
2.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為集中整治期限。整治期限內仍未自行關停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泉州臺商投資區石材加工行業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