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石材商會于8月29日正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央電視臺遞送了投訴函,舉報佛山市簡一陶瓷公司(以下簡稱“簡一”),目前正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和投放的廣告存在虛假宣傳以及行業詆毀行為,要求上訴管理部門予以制止和糾正,并追求對方的法律責任。面對“簡一”虛假宣傳和惡意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云浮市石材商會堅決出手。
事件經過:
8月22日晚,媒體曝出“山東省石材協會出手,向工商總局舉報簡一廣告違法”的新聞,立即引發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相關消息當晚通過網絡和微信平臺被大量轉發。
8月23日,廈門市石材商會和南安市石材工業協會相繼加入舉報行列,事件再次發酵。
8月24日,第二家省級石材協會福建省石協正式提交投訴函,再度引發一波行業關注高潮。
大理石官方解釋是,化學成分為碳酸灰質結晶體,由石灰巖經過千百年地質變化而成。
所謂瓷磚,是以耐火的金屬氧化物及半金屬氧化物,經由研磨、混合、壓制、施釉、燒結之過程,形成之一種耐酸堿的瓷質或石質等之建筑或裝飾之材料,總稱之為瓷磚。
“簡一”誤導消費者認為簡一瓷磚含天然大理石成分,屬于虛假宣傳。通過“高檔裝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簡一”的廣告口號,惡意誘導消費者,屬于商業詆毀及不正當競爭。
云浮市石材商會函中指出:
1. 認為“簡一”通過“大理石瓷磚”的模糊定位,混淆消費者認知,誤導消費者認為簡一瓷磚含天然大理石成分,屬于虛假宣傳;
2. 通過“高檔裝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簡一”的廣告口號,惡意誘導消費者,屬于商業詆毀及不正當競爭;
3. “簡一”正在全國范圍內大肆投放的廣告中使用的“大理石瓷磚”稱謂及“高檔裝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簡一”的廣告標語及口號更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簡一的產品中的確不含有大理石成分,就涉嫌‘利用廣告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等作引人誤解的誤導與欺騙宣傳”,也就是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相應的市場調研正是對這種誤導性和欺騙性客觀存在的一種證明,算是一份非常有利的證據。
至于“高檔裝修,不用大理石,就用簡一”的廣告語,單從字面上來看有兩種解讀:一種是把簡一作為第二選擇,在不用大理石的前提下,再來選擇簡一;第二種解讀則剛好相反,就是告訴你不要去選擇大理石,而應該選擇簡一,這就把自己放在第一選擇的位置上了。
為捍衛石材行業的聲譽,面對“簡一”虛假宣傳和惡意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云浮市石材商會堅決出手,逐出石材行業混淆視聽的攪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