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國稅局對新疆石材企業自產的部分天然石料產品征收的增值稅率進行了調整,按簡易辦法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區內自產石材企業均可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據了解,由于新疆石材主要為開采、加工和銷售一體化企業,進項稅收抵扣很少,且目標市場又在區外,產品銷售的增值稅率較內地高。不同的稅負和高昂的物流成本費用,使得新疆石材產品在國內工程競標、銷售方面處于劣勢。
為促進新疆石材產業發展,自治區建材行辦及新疆石材協會,向自治區國稅局提出計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建議。
世界石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