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放射防務委員會(ICRP)的規定,即每一個人一年接受的放射性輻射劑量不能超過1" runat="server" id="sitedescription" />
對石材控制使用其實并不是對所有的石材都進行控制使用,2001年底由國家建筑材料測試中心、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衛生部工業衛生實驗所、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共同編制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國家標準中規定,只對花崗石的放射性進行檢測,因為制訂該標準時曾對49456個監測點和66526間住宅進行了觀察,還進行了1993批次的產品檢測,以及參照歷年石材的檢測數據,尤其參照國際上對石材的控制經驗和數據,發現大理石、板石、人造石、砂巖、合成石、再造石的放射性均在安全范圍內,只有很少一部分花崗石的放射性超過標準。因此,《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標準中規定只對花崗石進行放射性檢測,別的石材放射性一律免檢。也即只對花崗石進行分類控制使用。